马可波罗(00138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马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马可波罗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1号)同意注册,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马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49.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0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02.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99.3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17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9Z000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1月2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927.2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产生阶段性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合理利用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额度是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逐渐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期限为产品期限上限,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需求,公司可以随时赎回或支取。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决策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相关内部控制措施 1、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均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等)。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保荐代表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依照制度执行,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通过对部分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审计委员会对此无异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阶段性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雁 万 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