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 田 港(000088):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3,758,995股,每股发行价为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2,264,398.1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317,908.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946,48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1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投项目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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