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000910):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6—00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销售产品、采购商品、租赁场地、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26年度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71,060万元。 2025 2026 与 年相比,公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铝板带销售业务,主要系 公司投资新建的年产12万吨铝板带项目部分铸轧线试产运行、冷轧机组调试完毕,已初步形成从熔铸、铸轧到冷轧的连贯生产能力,预计2026年向大亚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稳定供应铝板带产品,从而实现产业链的良好协同发展,加快上市公司铝板带项目量产、达产步伐。公司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投资新建铝板带项目时已事先作出相关安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投资新建铝板带和电池箔项目的公告》中“四、(一)未来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 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建军、眭敏、马云东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淑华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机场路北侧(大亚工业园区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0,514.27万元,净资产26,405.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773.79万元,净利润1,541.3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晖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产业园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085.28万元,净资产3,444.19万12,679.70 408.63 元,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智慧家居(江苏)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建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3,552.53万元,净资产57,697.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7,528.46万元,净利润1,687.1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四)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云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2025 12 31 80,586.72 49,742.81 截至 年 月 日,该公司总资产 万元,净资产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826.07万元,净利润2,158.42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采购,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五)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10,00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等。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73,352.47万元,净资产993,618.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7,436.49万元,净利润19,827.46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六)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毛雅琴 注册资本:14,8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木质产品深加工及其制品(含防火门)的生产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7,289.61万元,净资产83,833.8648,927.65 1,304.8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25,420.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44%。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七)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眭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软件开发;装卸搬运;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木材采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货物进出口等。 住所:福建省建瓯市七里街村后路217号货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41.50万元,净资产1,836.5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602.51万元,净利润49.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5,420.08 46.44% 持有本公司股份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福建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关联交易为接受劳务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主要包括铝板带、地板、墙板、配件等;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主要包括木门、衣橱柜等;向关联人租赁场地主要包括仓库、厂房、办公房屋及场地等;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包括部分运输服务。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6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预计金额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相关关联交易均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开展,价格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互利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手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联动优势,减少资源浪费。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不会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 1 29 2026 公司于 年月 日召开了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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