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19:10:46 中财网
原标题:天沃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0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30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085%。

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408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08人),代表股份16,39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5%。

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张强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4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81%;反对3,3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71%;弃权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6,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681%;反对3,3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71%;弃权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鹏律师、张强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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