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60322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1月31日 19:01:05 中财网
原标题: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1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7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安排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者:2026年1月2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经参会登记后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3、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4、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5、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6、宣读现场投票统计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8、律师宣读律师现场见证意见。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及授权代表应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各股东请将证明文件放于会议桌上,便于现场见证律师查验,并将相关证明文件随同表决票一同提交。

二、股东会设会务组,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在股东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遵循公司会议规定,由公司统一安排,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发言询问,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股东回报,公司拟对2024年完成回购的8,364,853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1,418.7046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582.2193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1,418.7046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0,582.2193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 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 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议案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回购用途拟回购数量(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回购实施期限
减少注册资本5,517,300- 6,896,5000.77-0.978,000~10,000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最终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十二个月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回购过程中回购价格会直接影响回购数量,回购数量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最高价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及减资、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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