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实科技(30051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0:36:19 中财网
原标题:恒实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康金生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康金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康金生先生(主任委员)、杨巍先生、任颋先生、周巍先生、韩先才先生;
(2)审计委员会:隋欣女士(主任委员)、刘宏伟先生、韩先才先生、康金生先生、赵东辉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隋欣女士(主任委员)、刘宏伟先生、韩先才先生、康金生先生、赵东辉女士;
(4)提名委员会:韩先才先生(主任委员)、隋欣女士、刘宏伟先生、周巍先生、杨巍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巍先生、任颋先生、樊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1)聘任周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任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聘任樊爱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子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司晓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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