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300405):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300405 证券简称:科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3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三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2股—3,076,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5月2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932,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5.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7,933.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本次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披露的《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及目的:根据《回购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完成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置。 2.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932,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所得资金的用途及使用安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 三、预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预计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所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已回购股份的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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