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92030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0:25:53 中财网
原标题:迪尔化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泰安市宁阳县经济开发区葛石路06号迪尔化工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立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4,56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544,2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52,71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高斌、卢英华、许振江、徐克勤、王先象、颜世委、蒋东武、黄利、朱立胜、郗昌峰、崔国、张峰、卢娟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544,2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52,71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高斌、卢英华、许振江、徐克勤、王先象、颜世委、蒋东武、黄利、朱立胜、郗昌峰、崔国、张峰、卢娟已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544,2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52,71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高斌、卢英华、许振江、徐克勤、王先象、颜世委、蒋东武、黄利、朱立胜、郗昌峰、崔国、张峰、卢娟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544,2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52,71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高斌、卢英华、许振江、徐克勤、王先象、颜世委、蒋东武、黄利、朱立胜、郗昌峰、崔国、张峰、卢娟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3,544,24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股数52,71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高斌、卢英华、许振江、徐克勤、王先象、颜世委、蒋东武、黄利、朱立胜、郗昌峰、崔国、张峰、卢娟已回避表决。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案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序 号       
1《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14,602,77199.64%52,7100.36%00%
2《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14,602,77199.64%52,7100.36%00%
3《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14,602,77199.64%52,7100.36%00%
4《关于公司与激 励对象签署<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协议>的议 案》14,602,77199.64%52,7100.36%00%
5《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6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14,602,77199.64%52,7100.36%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燕平、李冠衡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浩天(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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