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002627):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根据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长江三峡省际度假型游轮旅游项目”实施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交运长江游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游轮”)就第二批长江三峡省际度假型游轮船舶建造项目,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宜昌鑫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船舶”)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36,931.09万元。 鑫汇船舶为控股股东湖北三峡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 动人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宜昌城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长江游轮与鑫汇船舶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书》,主要内 容如下: 发包方(甲方):宜昌交运长江游轮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宜昌鑫汇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1.船舶名称、数量及规格 (1)名称:第二批省际度假游轮项目船舶建造。 (2)数量:1艘+1艘。合同生效后,甲方确认建造后向乙方提供 生效确认文件,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文件后方可开工;第二艘开工时间与第一艘开工时间间隔小于5个月。 (3)主要规格:总长:149.79m;型宽:22.6m;型深:4.6m; 设计吃水:3m。(最终以设计图纸资料为准)。 (4)本船舶图纸审核、建造检验和入级检验单位:中国船级社。 (5)本项目船舶设计单位: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有限公司。 2.建造依据、质量要求 (1)乙方在船舶建造开工前必须取得中国船级社客船建造许可。 (2)符合船舶检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及合同业主和行业主 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标准、规程和规范,确保通过船舶检验单位验收。 (3)须符合设计单位提供的该船全套图纸、技术文件及补充图、 修改图及说明书等。 (4)船舶建造质量必须满足: ①《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②《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③《中国国家标准》(GB) ④《中国造船工业标准》(CB) ⑤《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QS) ⑥其它船舶建造检验有关的规范、法规、规则和标准 ⑦上述所有规范、法规、规则和标准按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政 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⑧经船检认可的船舶图纸及资料 3.项目款管理 (1)本项目单艘船舶建造项目含税金额¥184,655,447.97元(大 写:壹亿捌仟肆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肆拾柒元玖角柒分),两艘船舶 建造项目含税总金额¥369,310,895.94元(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叁拾壹万零捌佰玖拾伍元玖角肆分)。 (2)适用价格调整条款: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3)船舶建造付款管理: ①为保障造船资金专款专用和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甲方支付给乙 方与本船相关的所有资金,由乙方设立专门专户,甲乙双方共同监管账户资金的使用。乙方自有资金用于本项目的由乙方另行安排。 ②船舶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项目,由乙方据实申报并经甲方审 核签字确认后,在船舶建造完工即完成船检证书办理前支付不超过甲方审核金额的80%。 ③造船专项费用根据造船的项目进度,由乙方提供详细的项目进 度证明,经甲方驻厂代表核实认可后,报甲方审核按实际进度承付。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国家调整企业发票税率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4.项目质量管理 本项目所有的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的应按照设计图纸规 定的相关参数,选用投标文件标明厂商的产品。所有设备和材料均须有质量检查证书,提供满足中国船级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材料和机电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船舶建造设计及施工规范和用户要求订购和施工。 5.保险、安全责任 (1)船舶建造保险由乙方承保,单船保险金额按2.5亿元进行投 保,投保金额应涵盖船舶建造价值、甲供设备价值及装饰装修价值等,保单有效期截止至船舶交付至宜昌港。 (2)施工安全责任:船舶建造期间(船舶交付至宜昌港前)的 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6.船舶交接 (1)交船时间 ①每艘船舶至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一批具备开工条件的退审图纸 (指主船体结构图纸退审封闭)之日起720日历天内交船。 ②若因甲方及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返工而影响建造周期时 或因不可抗力影响建造周期时,工期可由双方协商后相应顺延。 (2)完成下列步骤方能交船: ①按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施工及试验。 ②解决试验中暴露的各种问题。 ③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管路、线路均工作正常,达到规范及 设计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 ④申请并领取船检部门颁发的正式船舶检验证书、附加标识证 书。 ⑤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文件。 (3)交船地点:宜昌(甲方指定码头)。 7.船舶保修期 船舶建造项目质保期为两年,质保期以船舶交付至甲方指定码头 之日起计算。 8.双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完工后达不到性能要求,凡 属设计原因,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设计,乙方负责施工;凡属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在合同履行期内合同双方因技术问题而引起的争议,应以 船检部门处理意见为准。 (3)在合同履行期,合同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可诉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9.违约责任 (1)乙方在船舶建造合同签订后20天内未取得中国船级社客船 建造许可,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通过中国船级社客船建造许可而导致船舶无法按期开工建造的,属于乙方违 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除无法预测且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按照第六条商定的 建造周期交船,应偿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其违约金按30,000.00元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合同余款中扣除)。 (3)船舶建造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规定的标准、 规程和规范,取得船舶检验证书标准,质量达不到上述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船舶质量达标、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 (4)船舶建造期间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出现重大安全 责任事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取消合同或转包(劳务分包除外)。 除退还所有付款外,另按本合同造价的10%赔偿给甲方。 (6)合同生效后,因甲方自身原因单方取消合同,所付给乙方 的金额不再退还甲方。 10.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 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合同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质保期结束且双方在本合同 项下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后终止。 三、备查文件 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船舶建造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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