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上市公司(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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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29日 21:0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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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ST西发:上市公司(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上市公司(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本次重组交易作出的声明与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上市公
司 |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函 |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并
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
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
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补
充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
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
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上市公
司 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函 |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并保
证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
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人补充提供相关信息、说
明及确认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 5、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
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上市公
司 董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关于不存在减
持计划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自本次
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
之日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人将审慎制
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西藏盛邦
控股有限
公司、罗
希 | 关于提供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的
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本人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
认,并保证本公司/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
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
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下属企业补充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5、本公司/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
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
者赔偿安排。 |
| 西藏盛邦
控股有限
公司、罗
希 | 关于不存在
减持计划的
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减持计划。
自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
易终止之日期间,如本公司/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
份,本公司/本人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
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
| 西藏盛邦
控股有限
公司、罗
希 | 关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
体”)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
全独立经营;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
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主体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
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
本公司/本人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本公司/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
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
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
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
司/本人或本公/本人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
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
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
司/本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干预。
6、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本人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
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
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西藏盛邦
控股有限
公司、罗
希 |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
诺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2、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经营活动,并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经济实体。
3、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
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
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
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
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公司放弃该等业务机会,
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
加以解决。
4、如果因违反上述声明、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
公司损失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本人
承担。 |
| 西藏盛邦
控股有限
公司、罗
希 |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
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
行。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 |
| 承诺方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 | | 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
上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
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
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
行。
4、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
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
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的,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本人司承担。
5、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本人签署即对本公司/本人构成
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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