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氏眼科(30110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0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3日以书面文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何向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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