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000893):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20:27:39 中财网
原标题:亚钾国际: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广东省司法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本所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所假设: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有关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作为备查文件,必要时可依法公告。

基于以上,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召开股东会公告”)。召开股东会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的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15:0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9:15-15:00。

经核查,本次召开股东会公告的时间、地点和股权登记日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召开股东会公告所披露的一致,且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7,615,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149%。

以参加现场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0,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5%。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参加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7,255,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694%,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身份验证机构进行认证。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根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的结果如下: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86,814,8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3%;反对752,9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弃权4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0,927,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7%;反对752,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5%;弃权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2.《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87,547,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34,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659,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34,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12,486,8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7%;反对34,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弃权6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关联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627,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34,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4.《关于与关联方拟签署<2026-2027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312,418,96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122,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弃权4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关联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61,559,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6%;反对122,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弃权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0.0286%
总数的 。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杨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42,795,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370%。杨锁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649,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51%。

5.02选举刘冰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78,242,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19%。刘冰燕女士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7,096,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027%。

5.03选举郭佰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42,48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63%。郭佰琛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1,336,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16%。

5.04选举王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20,641,3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202%。王全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0,528,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257%。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朱武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72,243,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40%。朱武祥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1,096,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929%。

6.02选举班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326,162,4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458%。班磊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5,016,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77.3003%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6.03选举薄少川(BOSHAOCHUAN)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350,035,3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47%。薄少川(BOSHAOCHUAN)先生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8,889,1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14%。

6.04选举张艳丽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432,04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631%。张艳丽女士当选。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36,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91%。

基于上述,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参与相关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一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无正文)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张平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陈翊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
廖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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