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福蓉科技(603327):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2013 110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1、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完成发行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4 2025 12 31 1,000,510,746 、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 年 月 日的总股本 股 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因素;5、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现金分红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52.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9.46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年化处理,年化后分别为10,870.03万元、9,905.95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下述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持平;(2)较2025年增加10%;(3)较2025年减少10%(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规模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主要产品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及其精深加工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一致。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一)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培育了一支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并在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聚集了业内优秀的技术人才,建立了可持续创新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搭建了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基础。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储备 公司实施“人才兴企、科技强企”的发展战略,建立了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及“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成都市院士(专家)及西南交大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已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四川省成都市技术进步奖。 公司通过对合金配制、模具结构、挤压工艺和材料热处理工艺等一系列的技术攻关,对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新产品成功进行了改良和开发。公司已掌握了高品质圆铸锭铸造技术、高品质铝合金配比技术、高精度铝合金挤压技术及自动化生产关键技术等铝制结构件、铝型材全流程生产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品质的可控性及稳定性,并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是基于现有生产工艺对能源进行升级改造,公司现有的研发实力、核心技术能力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市场储备 公司一直专注于做大做强消费电子铝制结构件业务,并不断开拓新客户、增加新产品品类。公司是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细分行业的专业厂家和核心企业,已成为全球知名品牌苹果、三星、谷歌、华为、小米、VIVO、OPPO等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智能穿戴等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供应商;同时,公司也积极开拓新能源和汽车铝型材业务,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4年以来,受消费者更新需求、渠道补货、政策补贴以及新兴市场增长等因素的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市场均呈现复苏、增长态势。消费电子行业挑战与机遇并存,虽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等不利因素影响,但新兴市场需求及技术创新仍为行业提供长期发展空间,因而推动了在消费电子产品中被广泛应用的铝制结构件产业的发展。公司基于已有的优质客户资源,把握行业发展机会,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对股东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完成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作,并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具体情况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巩固和拓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持续监督并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效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风险。 (三)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日常运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谨慎的决策;确保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分红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2025-2027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期间间隔、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尽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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