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路通(300555):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6-01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6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2026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吴世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如下两项临时提案: 1、《关于提请罢免王晓芳女士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2、《关于选举高翔为公司董事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如提案2审议未通过,且提案1审议通过,则提案1依然生效。 提案2以提案1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5楼55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5以议案4审议通过为生效前提。如议案5审议未通过,且议案4审议通过,则议案4依然生效。 3、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四。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在2026年2月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40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寅 联系电话:0510-85113059 联系传真:0510-85168153 邮 箱:lootom@lootom.com 联系地址: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2号F403) 邮政编码:214161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吴世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55 2.投票简称:路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附件二: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高翔先生简历 高翔,男,198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得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律师、北京伯乐纵横基金法务总监、北京蜜莱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战投部法务总监。现任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翔未持有路通视信股份,除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吴世春实际控制的宁波梅花天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路通视信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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