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9:25:40 中财网
原标题:北部湾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30开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
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8人,
代表股份1,622,460,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
1,300,43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0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586人,代表股份322,02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2383%。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昀、黄
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19,392,17099.8109%2,908,2990.1793%159,8520.0099%通过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
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0,905,64694.3155%2,908,2995.3884%159,8520.2962%
表决结果:胡华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审议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的议
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19,090,53899.7923%3,312,5030.2042%57,2800.003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0,604,01493.7566%3,312,5036.1372%57,2800.1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
昀、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
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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