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002716):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15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1月29日9:15至2026年1月29日15:00的任意 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 城大道1号湖南白银316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68人,代表股份 1,000,753,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33,218,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64人,代表股份67,534,9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65人,代表股份 198,368,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130,833,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64人,代表股份 67,534,9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所表决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14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70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950%;反对83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弃权1,217,6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31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6%;反对834,3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6%;弃权 1,217,6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8%。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72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973%;反对814,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1,213,7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340,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4%;反对814,8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8%;弃权 1,213,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9%。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3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80%;反对87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弃权1,344,8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46,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8%;反对877,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2%;弃权 1,344,8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9%。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7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822%;反对83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弃权1,342,9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8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2%;反对836,6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弃权 1,342,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0%。 表决结果:通过 3.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7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825%;反对787,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389,8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91,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6%;反对787,1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8%;弃权 1,389,8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6%。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5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99%;反对75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6%;弃权1,446,4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66,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6%;反对756,3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3%;弃权 1,446,4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2%。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27,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75%;反对76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1,460,5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42,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74%;反对766,3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3%;弃权 1,460,5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6,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3%。 表决结果:通过 6.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03,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51%;反对7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弃权1,461,5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18,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54%;反对789,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9%;弃权 1,461,5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8%。 表决结果: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49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44%;反对797,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弃权1,460,4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1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9%;反对797,2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弃权 1,460,4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62%。 表决结果:通过 8.增信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54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92%;反对74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弃权1,468,9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5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59%;反对741,1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弃权 1,468,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5%。 表决结果:通过 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49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47%;反对75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7%;弃权1,496,3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14,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6%;反对757,9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1%;弃权 1,496,3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3%。 表决结果:通过 10.挂牌转让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22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470%;反对1,02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弃权1,508,60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837,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39%;反对1,022,85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6%;弃权 1,508,6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7,87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5%。 表决结果: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494,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42%;反对78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1,474,9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109,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1%;反对784,3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4%;弃权 1,474,9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8,468,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7717%;反对79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1,485,235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08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0%;反对799,95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3%;弃权 1,485,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7%。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 务所; (二)律师姓名:段优、李骏欣;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不涉及增加临时提案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白 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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