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9:10:46 中财网
原标题:先锋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6-64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的通知,石政民先生于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2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6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0,869,867股下降至90,000,0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0.58%下降至6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政民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29日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股票代码002767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869,8000.58%   
合 计869,8000.5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石政民合计持有股份64,917,33243.28%64,047,53242.7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64,917,33243.28%64,047,53242.7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石义民合计持有股份25,952,53517.30%25,952,53517.30%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6,488,1344.32%6,488,1344.3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合计持有股份90,869,86760.58%90,000,0676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1,405,46647.60%70,535,66647.0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464,40112.98%19,464,40112.9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石政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石政民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政民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石政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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