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603056):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振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陈谊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7.2条规定,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公司股东会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1获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宏俊、陈昊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