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上海雅仕(603329):公司涉及诉讼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之一 3、涉案的金额:37,223,019.42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雅仕”)高度重视本次诉讼,经研究发现公司与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原告的主张公司不予认可,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向法院主张驳回原告的无理诉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已与公司股东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集团”)沟通,雅仕集团已就该诉讼事项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如根据(2026)苏0703民初260号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公司需要承担补偿款的给付义务,雅仕集团将予以全额承担,避免公司因本案的判决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2026)苏0703民初260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连”)就合同纠纷向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被列为被告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被告: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诉讼审理机构: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三)原告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2019年10月25日,原告与公司签署《关于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下称亚欧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称投资协议),股东对亚欧公司出资总额36,000万元人民币,新海连持股30%,并约定新海连有权在2024年1月1日后提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上海雅仕同意积极支持新海连股权转让事宜。 并约定如果新海连未能找到合适的受让方,则应当由上海雅仕或上海雅仕推荐第三方收购新海连拟转让的在亚欧公司中的股权。投资协议签订后,新海连陆续完成向亚欧公司实际出资10,800万元的义务。 投资协议签订后,新海连与上海雅仕关联公司雅仕集团进一步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若新海连获得的股权转让款与亚欧公司已支付给新海连的现金分红之和低于新海连的实际投资款与年化8%的回报率之和,不足差额部分,由雅仕集团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新海连。 2024年5月7日,新海连向上海雅仕提出转让其持有亚欧公司的全部股权。 上海雅仕于2025年5月15日将股权转让款交付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2025年7月10日新海连实际收到股权转让款108,349,616.58元。依据投资协议、补偿协议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7,223,019.42元,并应从2025年10月11日起支付迟延支付利息。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款37,223,019.42元及利息(以37,223,019.42元为基数,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从2025年10月11日起算至实支付之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经研究发现公司与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原告的主张公司不予认可,公司将积极应诉并向法院主张驳回原告的无理诉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收到案件相关材料后,已与公司股东雅仕集团沟通,雅仕集团已就该诉讼事项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如根据(2026)仕集团将予以全额承担,避免公司因本案的判决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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