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23:31:38 中财网
原标题:赫美集团: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姚如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姚如玫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姚如玫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姚如玫女士:199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山西鹏飞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山西大华通新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现任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高级经理。

姚如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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