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000605):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23:31:30 中财网
原标题:渤海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侯双江先生、韩宏大先生、张树涛先生、龚国伟先生、汪斌先生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新玲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王新玲、韩宏大、侯双江、梁赓、李建新、张树涛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思杰、段咏、魏先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决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水务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兴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津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王新玲女士、韩宏大先生为兴津公司提名的董事,且韩宏大先生在兴津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梁赓先生、侯双江先生为水务集团提名的董事,且侯双江先生在水务集团任职,因此,王新玲女士、梁赓先生、侯双江先生、韩宏大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合同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新玲,女,1981年6月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天津市水利基建管理处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副科长,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总经济师,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韩宏大,男,1967年3月生,市政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总监,天津水务集团滨海水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天津市华宇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通用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市华文供水技术杂志社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站长,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运行管理中心主任、水业管理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水务运营管理部部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3、侯双江,男,1969年3月生,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部部长。曾任汇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副经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产业部)经理,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部副部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4、梁赓,男,1972年6月生,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任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部长,天津水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书记、执行董事。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5、李建新,男,1983年11月生,水利水电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曾任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6、张树涛,男,1979年10月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路通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润腾科贸发展中心行政总监。曾任北京富华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思杰,男,1963年3月生,外贸经济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和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天津津投金厦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津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段咏,女,1969年2月生,管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天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华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新兴天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天津方正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项目经理,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天津睿和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天津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市大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金米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华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魏先华,1964年6月生,金融管理专业,博士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科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

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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