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603936):华创证券关于博敏电子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博敏电子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在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年 9月 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 号),同意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27,011,00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1.81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92.6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3,485,995.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1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6年 12月 31日。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五)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限定的现金管理范围、额度、期限等要求执行;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对理财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谨慎决策。公司主要选择购买期限较短的投资产品,可有效避免投资产品因政策性、操作性等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购买上述投资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产品,风险程度低。 2、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现金管理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尽管公司选择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影响,不排除未来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建立台账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博敏电子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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