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002511):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暨变更法定代表人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0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 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裕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杨裕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杨裕钊先生。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 三、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及与会职工表决,同意选举梁戈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梁戈宇先生由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附件:董事长简历 杨裕钊,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追随公司创始人邓颖忠先生多年,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唐山分公司总经理、湖北中顺总经理、中顺洁柔董事长助理,2015年-2017年任公司董事,2009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6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裕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0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裕钊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杨裕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梁戈宇,男,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23年9月入职公司,2023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26年1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500股。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戈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梁戈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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