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000090):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 ” 子公司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投资”)拟 与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储 “ 能)、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下简称“新型储能基金”)、深圳欣能产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欣能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远致健欣新质生产力储 “ ” 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设立时 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聚焦以电化学 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光储充一体化站场及相关产业链股权 项目,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天健投资出资 50,000 20,000 万元。 远致储能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运 “ 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资本运营集团为新型储能基金的有限合 ” 伙人,远致储能为新型储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资本运营集团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5%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天健投资与远致储能、新型储能基金 共同参与基金设立,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2026 1 28 议,会议以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表决 票的表 7 0 0 1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深圳市远致 健欣新质生产力储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 徐腊平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 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参与设立深圳市远致健欣新质生产力储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项 目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X9FT9R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2. 2023 5 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4. 8,000 5.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清泉路7号C 单元 C702 法定代表人:李安刚 6.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9.关联关系说明:远致储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资本运 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远致储能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远致储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5J8GR32 2.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2日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5. 651,000 6.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清泉路7号C 单元 C702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7.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8.
人,远致储能为新型储能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型储能基 金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10.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新型储能基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三、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欣能产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 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C7YFH9Q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3. 2025 2 1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 5.法定代表人:肖光昱 注册资本: 万元 6. 10,000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 号中 7. 28 宝物流中心附楼三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8.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 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破产清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科 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 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 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海上风力 发电机组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 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气设备修理; 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数字视频监控 系统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 含出版发行);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 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二手车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 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9.
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欣能科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健投资拟认缴的基 金份额。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金名称 深圳市远致健欣新质生产力储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设立时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 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基金规模 50,000万元人民币 (四)基金架构
本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存续期限为永续。 (六)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以电化学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光储充 一体化站场及能源管理系统、电站上游领域的产业链,包括锂离 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镁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原材料;元器件、 工艺装备、电芯模组、BMS、EMS、变流器(PCS)、系统集成、 建设运营、市场服务、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等重点环节的企业。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按《合伙协议》约定份额价格认缴基金 份额。所有有限合伙人的认缴价格遵循同份额同价原则,定价公 允。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深圳市远致储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欣能产业 发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型储能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天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 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运作期限 在合伙企业投资运作期限内,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5年, 自首期出资到账日起算。投资期满后本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退 出期为 年。经全体合伙人决议,合伙企业投资期或退出期均可 3 延长。 (四)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 1. 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2 ()本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3 2.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1 5 名委员组成,其中 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名由天健投资 2 2 委派,1名由欣能科技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 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 2 1 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资决策委 1 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 不得附生效条件。委员未表决或表决弃权或表决意见附生效条件 的,视为同意。 (2)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 全部委员表决同意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合伙协议对关联交易决 策及回避机制另有约定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五)管理费 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运作期间应按下列规定向基金管理 人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 年支付 1 1.5%/ 管理费。 ()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以按管理费计算基数的 年支 2 1.2%/ 付管理费。 (3)合伙企业首期管理费收费期间以运作期限开始之日起 至当年 月 日所余实际天数计收,在全体合伙人全额缴付首 12 31 期认缴出资额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 15 (4)合伙企业后续各年度管理费支付日为自然年度开始之 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同一年度收费期间内合伙人分批新增实 缴出资的,可在合伙人分批实缴出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就新增 15 实缴出资收取管理费。 ()如合伙企业账户无足够金额支付上述费用的,则顺延至 5 有可支付资金时支付。 (6)如合伙企业运作期限发生延期情况,则在延长期内不收 取管理费用。 (六)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下述原则及 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 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返还:向全体合伙人按各自相对实 1 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一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全部得以返还; ()全体合伙人门槛收益回报:若有剩余,则向全体合伙人 2 分配门槛收益回报,各合伙人门槛收益回报为该合伙人根据上述 第(1)项金额,按年化收益率达到每年6%(单利)计算的金额, 核算年化收益率的期间自该合伙人相应的实缴出资额划付至合伙 企业账户之日起至分配基准日止; (3)超额收益分配:若仍有剩余,该剩余的80%向全体合 伙人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20% (七)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通过被投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兼并与收购、 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股份转让或者其他 /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允许的方式退出。 七、交易目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参与设立本基金是公司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与发展新质生 产力号召的关键举措。通过联合产业方设立专业基金,公司得以 快速切入储能赛道,战略性布局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本基金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未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因此基金能否成功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 2. 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 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 决策及投后管理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与资本运营集团及其 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深圳市远致健 欣新质生产力储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 为,设立本基金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市远致健欣新质生产力储能资产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2026 1 29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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