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600777):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新潮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因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8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积极配合会计师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1 29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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