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21:01:07 中财网
原标题:微光股份: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余额40,751.66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375.83万元,2024年度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040万元。2025年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335.83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0,751.66万元(确认损失比例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合计金额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3,800万元;上述信托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68亿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上述信托产品均已逾期2年以上,鉴于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8,40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50%),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1,0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3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9,44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80%)。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1月30日、2025年1月2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7,36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2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36,800万元(确认损失比例100%)。

2、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951.66万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上述信托产品已逾期。公司综合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增信保障措施、底层资产项目司法处置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975.83万元(确认损失比例50%),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上述信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且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仍未予书面回复,亦仍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综合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地产行业市场环境现状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5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1,975.83万元(确认损失比例50%),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3,951.66万元(确认损失比例100%)。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9,335.8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9.46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8,049.46万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公司所涉逾期兑付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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