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0006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20:53:29 中财网
原标题:*ST阳光: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1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家贤女士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8人,代表股份
104,825,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978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3,3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4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6人,代表股份101,475,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531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为: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5人,代表股份
26,878,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
2,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6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4人,代表股份24,878,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175%。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加腾讯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9,779,669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7%,为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及在其任职的关联股东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京基集团申请1.7亿元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表决情况:
同意103,365,19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73%;反对1,392,1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1%;弃权67,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25,418,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684%;反对1,39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93%;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2%。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京基集团申请借款余额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①表决情况:
同意103,365,19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73%;反对1,392,1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1%;弃权67,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25,418,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684%;反对1,392,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93%;弃权6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22%。

②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严鑫、蔡腾飞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赖继红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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