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00218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剑洲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张剑洲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近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张剑洲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张剑洲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张剑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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