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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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1月28日 20:45: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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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00107273-2026年新片(保)字0002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常州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5XY260122T00002301),对下属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恩捷”)向招行常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 上海恩捷 | 工行上海
自贸区新
片区分行 | 5,000.00 | 5,0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担保期间: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
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
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
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③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
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④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
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⑤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
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
年。 |
| 江苏恩捷 | 招行常州
分行 | 20,000.00 | 20,0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①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
币贰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②
就循环授信而言,如授信人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
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
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
| 被担保人 | 担保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 | | | |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授信人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
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
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
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④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
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
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
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
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
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19%;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470,203.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81%。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行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向招行常州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