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长江电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 下,上市股数为460,961,21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60,961,21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 市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40号)核准,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三峡集团)、云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能投)分别发行 460,961,213股、230,480,606股、230,480,606股股份用于支付 本次交易的部分对价。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2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 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921,922,425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锁定期安排 中国三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本 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中国三峡集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 锁定期的基础上将自动延长6个月。 云能投、川能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但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转让的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于上述锁定安排有不同意见,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安排进行调整并予执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因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的804,436,061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3,663,781,655股 增加至24,468,217,716股。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中国三峡集团。中国三峡 集团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中国三峡集 团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前 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股东对所持本次限售股份作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 立财务顾问对长江电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60,961,213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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