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60049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原标题:科达制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股票代码:600499 股票简称:科达制造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KEDA 股票简称:KedaIndustrialGroupCo.,Ltd.上市地点:瑞士证券交易所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本企业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会的批准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作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2 交易对方声明...............................................................................................................4 目 录...........................................................................................................................5 释 义...........................................................................................................................8 重大事项提示.............................................................................................................10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10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1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5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16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17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18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20 重大风险提示.............................................................................................................21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21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风险...............................................................................22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2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24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27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33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33五、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33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3七、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33八、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34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51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51 二、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51三、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及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2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52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52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53七、合法合规情况...........................................................................................54 八、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54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5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55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67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68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68 二、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68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69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73 第五节标的资产预估值及拟定价情况...................................................................74 第六节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的情况...........................................................................7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75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75 第七节风险因素.......................................................................................................76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76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风险...............................................................................77 三、其他风险...................................................................................................78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80 一、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80二、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80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80四、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80五、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81六、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81七、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82 第九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84 第十节声明与承诺...................................................................................................87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87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88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特福国际51.5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览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各交易对方的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中,森大集团为上市公司董事沈延昌及其夫人杨艳娟控制的企业;李跃进为上市公司董事;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森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将继续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在后续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数据的比例预计均不超过100%,上市公司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预计不超过100%,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近年来,上市公司深入贯彻全球化战略,持续推进海外建材业务的产能建设与市场拓展,优化区域布局;同时完善陶瓷机械业务的全球化布局与本土化运营体系,以产品迭代和服务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建筑陶瓷机械及海外建材的生产和销售,战略投资以蓝科锂业为主体的锂盐业务,另有锂电材料及装备、液压泵、智慧能源等培育业务。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是上市公司海外建材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主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最终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现显著增长。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原则性同意意见; 3、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相关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4、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及其一致行动人宏宇集团,公司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联塑科技、卢勤、边程及关琪对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本企业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2、若本人/本企业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1、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暂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并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2、若本人的减持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3、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保证上述承诺是真实的、准确的及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情形。若因本人违反本函项下承诺内容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在开始筹划本次交易时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同时,上市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将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并由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障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拟聘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并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预案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交易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及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此外,监管机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双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估值尚未确定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以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以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内容为准。本预案引用的历史财务数据可能与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同时,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取得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及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在海外建材业务领域,特别是非洲地区建材业务领域积累了较强的渠道资源和影响力。随着非洲城市化建设加速,未来可能有更多竞争者加入市场,标的公司若无法及时优化市场竞争策略、推动产品创新并强化产品竞争力,可能会在市场竞争中落后于竞争者,导致标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或利润率下降,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跨国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的业务及分支机构分散在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25年12月末,标的公司已在非洲7个国家投产25条生产线,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球约六十余个国家与地区。同时,标的公司正积极筹划拓展经营领域,拟在其他市场潜力较大的国家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工厂。 在全球经济形势面临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且各个国家的地缘政治情况、法律法规、社会状况和市场消费习惯等存在较大差异的大背景下,随着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增加,标的公司在跨国业务整合及管控方面面临挑战,若标的公司无法对全球各个子公司进行有效的跨国管理,可能导致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开展受阻,或导致标的公司新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甚至投资失败,进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 近年来,随着非洲地区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发展,非洲各国政治格局和经济政策整体而言趋于稳定,但其仍存在较大变化的可能且难以预测。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在非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开展,未来,若标的公司经营地政治格局发生严重动荡,或经营地外国人投资管理政策发生重大不利调整,或经营地国际贸易、关税等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导致标的公司面临较大的国际贸易和政治风险,从而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均在海外开展,各海外子公司以当地货币或美元、欧元等外币作为结算货币,汇率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汇兑损益。若经营地出现经济政治局势变动、货币政策调整或市场环境突变等情况,可能引发汇率短期大幅波动,若公司未能通过有效手段对汇率波动风险进行规避,标的公司或将面临汇兑损失的潜在风险,从而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中非合作迈入新阶段,标的公司积极支持非洲工业化进程 当前,中非关系已迈入提升中非命运共同体成色的新阶段,双方正致力于将深厚的传统友谊与高度的战略互信,转化为共促发展、共迎挑战的切实行动。在这一历史性进程中,中国通过中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共同制定《中非合作2035年愿景》,与南非共和国政府共同发起《支持非洲现代化合作倡议》等方式,将这一重大国际合作倡议,紧密对接非盟《2063年议程》及其关于一体化、和平繁荣的宏伟愿景,旨在从根本上支持非洲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培育内生增长能力,提升非洲自主的工业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提升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更广泛的非洲人民,共同绘制合作共赢的新篇章。 标的公司特福国际在非洲的发展实践,是中国企业深度参与非洲工业化进程的一个务实缩影,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将中国的发展经验、资本与技术,与非洲本土的发展需求相结合,形成共赢成果,通过创造当地岗位、持续推进非洲本土产能建设、提供税收贡献等,扎实诠释了中非合作共赢的新时期中非关系内涵。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科达制造在非洲建材业务的开拓,也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收录进《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百篇最佳实践案例》。 2、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并购重组做优做强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并购重组支持性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2025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修订后的《重组管理办法》,在简化审核程序、创新交易工具、提升监管包容度等方面作出优化。上述政策旨在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性,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上述国家鼓励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的出台,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手段提升发展质量提供了政策支持。 3、标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前景广阔 在人口和经济持续增长、旅游业繁荣以及基础设施和酒店业投资激增等多重驱动下,非洲大陆地区瓷砖生产量和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根据MECS-Acimac研究中心于2025年底发布的陶瓷行业报告显示,过去十年间,瓷砖生产量以年均11%的速度增长,消费量则以6.3%的速度上升。展望未来,非洲瓷砖行业仍将持续增长,预计2024年至2028年间,瓷砖生产将平均每年增长5.6%,从2024年的11.8亿平方米增至2028年的15.5亿平方米,同时,消费量将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到2028年达到19.7亿平方米,占全球瓷砖消费量的比例达到11.1%。 标的公司致力于海外建筑陶瓷、玻璃、洁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球约六十余个国家与地区,已在非洲7个国家投产25条生产线,国内外员工共计15,000余人,目前已成为非洲地区领先的建材生产商。随着非洲地区城市化的不断提速,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发展势头强劲、前景广阔。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深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加速海外建材板块业务拓展 上市公司始终践行“全球化、服务化、数字化、年轻化”四化融合战略,通过深化全球化布局与本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等举措,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科达制造控股子公司,系上市公司海外建材板块业务的经营主体,近年来,标的公司持续推进非洲本土建材项目的产能建设、区域布局优化以及业务拓展,并积极开拓南美建材市场,海外建材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目前,标的公司海外建材业务已形成规模化运营,覆盖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具备了深度整合的基础。 上市公司通过此次收购特福国际51.55%股权,实现对特福国际100%控股,有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整合关键股东资源,并更好地在集团层面调配海外建材业务板块发展所需的资源,强化各业务板块间的协作效率,以统一决策、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加速公司海外建材板块业务发展。同时,此举也有利于公司优化子公司治理结构,为未来进一步的战略扩张奠定更清晰、高效的股权与管理基础。 本次交易围绕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将进一步充实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实力,强化公司在海外建材市场的优势地位。 2、增厚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提升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作为非洲地区领先的建材生产、销售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经营实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增强业务协同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将实现显著增长,上市公司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加强,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实现高质量发展,增厚股东长期回报。 3、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为上市公司引入优质股东 森大集团是中国最早进入非洲、美洲等海外市场的国际贸易企业之一,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集海外工业制造、国际贸易、实业投资为一体的跨国综合性产业集团,聚焦快速消费品、家装建材、五金百货三大业务板块,销售覆盖60余国家和地区。森大集团长期深耕非洲地区市场,具有多年开展国际贸易的优势及经验,已在非洲地区建立了广泛的产品营销及供应链渠道。 森大集团作为公司海外业务板块长期合作伙伴,在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30.88%股权,通过本次交易,森大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与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增强其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特福国际51.5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比例等相关事项,将在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森大集团等24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特福国际51.5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特福国际100%股权。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森大集团、罗继超、王大江、泰安福锦、泰安福豪、佛山福团、李跃进、佛山福诚、佛山福奋、张建峰、胡东明、周仁伟、佛山福进、陈潮波、佛山福衷、丁震、岳杰、许超、李瑞钦、冯立纲、佛山福精、王肖卿、胡炜、李伟,共24名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方式,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选择的市场参考价为:单位:元/股
低于决议公告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P1=P0-D 派息(现金股利):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息(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需经上市公司股东会批准,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调整,则发行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发行数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应为整数并精确至个位,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各交易对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不足1股部分对应的标的资产无偿赠予给上市公司,进行向下取整处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5、锁定期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如在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达到或超过12个月的,则自本次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