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并且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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