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飞鹿股份(300665):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7日,公司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东一支行”)于株洲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6)年第(003)号),为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耐渗”)向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申请1,0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1月27日,公司与湖南银行东一支行于株洲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6)年第(004)号),为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向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申请1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3月18日、2024年8月9日公司分别为湖南耐渗、湖南能源向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86)。本次签署是基于原《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4)年第(007)号;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4)年第(010)号)对应的债权确定期间即将到期,为持续开展信贷业务合作而续签的合同。 (二)本次担保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耐渗、株洲飞鹿防腐防水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鹿工程”)、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湖南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风险控制条件要求,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含21,000万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合同的有效期以实际签订担保合同为准。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湖南耐渗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东富工业园三电路旁 4、法定代表人:刘雄鹰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
10、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湖南耐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湖南耐渗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1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湖南能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香榭路98号研发检测中心大楼1024、法定代表人:董凯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5月14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10、资信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湖南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湖南能源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1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一)关于公司为湖南耐渗提供担保所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为解决湖南耐渗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1月27日公司与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6)年第(003)号),为湖南耐渗向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债权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 (二)乙方(保证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保证的债权:乙方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7年1月2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4,000,000.00元(大写:壹仟肆佰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的最高余额内【其中,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大写:壹仟万元整)】,甲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本外币贷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发生。 (六)保证担保范围:乙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七)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关于公司为湖南能源提供担保所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为解决湖南能源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年1月27日公司与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湘银株(东一支)最保字(2026)年第(004)号),为湖南能源向湖南银行东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债权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东一支行 (二)乙方(保证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湖南飞鹿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四)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被保证的债权:乙方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1月20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的最高余额内【其中,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元(含)(大写:壹佰万元整)】,甲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本外币贷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发生。 (六)保证担保范围:乙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差旅费等)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七)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全资子公司已审议担保总额度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湖南银行东一支行分别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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