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江正特(00123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8日 16:20:41 中财网
原标题:浙江正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ZTOutdoorLivingGmbH(以下简称“德国ZT”)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同意公司为德国ZT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ZT 5,000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德国 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ZTOutdoorLivingGmbH
3、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4、成立时间:2023年6月5日
5、注册地址:德国德累斯顿
6、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以及金属制品家具的研发和线下及线上销售。

7、与公司的股权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
、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44,820,972.79197,524,658.77
负债总额230,896,209.10208,531,542.59
净资产13,924,763.69-11,006,883.82
项目2025年 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33,619,304.10110,341,513.77
利润总额-15,352,108.37-18,022,833.81
净利润-12,922,637.22-15,163,459.75
9、信用情况:德国ZT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3、债务人:ZTOutdoorLivingGmbH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保证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7、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国ZT申请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临海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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