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侨银股份(002973):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恒环保”)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3,500万元的银团项目贷款,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使用持有的侨恒环保85%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4组4.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MA49P6KG3U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筑物清洁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车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8.侨恒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侨恒环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川支行 2.被担保人: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 .担保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 4.融资事项:侨恒环保拟为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33,500万元的银团项目贷款 5.担保方式:公司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使用持有的侨恒环保85%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6.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7.担保期限:不超过24年且不超过PPP项目合作期结束日(其中含宽限期1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侨恒环保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85%的子公司,公司为侨恒环保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侨恒环保的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其他少数股东对侨恒环保的影响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侨恒环保的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97,494.4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0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7%,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其他 本次公司对侨恒环保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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