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20:11:09 中财网
原标题:龙迅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31.471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76元。截至 2023年 2月 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31.47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301,008.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1,020,020.9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80,987.25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2月 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3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 2月 14日  
募集资金总额112,130.1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3,028.10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不适用 √ □适用,7,233.0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名称累计投入进 度(%)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 和产业化项目64.442025年 12月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 化项目22.792026年 12月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1.272026年 3月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 施√ □是 □否  
注:以上“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投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 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4,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2月 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最近 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现金管理类型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实际收回本 金(万元)实际收益(万 元)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结构性存款324,900.00333,300.001,905.1870,000.00
2普通大额存单 5,000.00185.61 
3其他:通知存款5,000.005,000.000.73 
合计2,091.5270,000.00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83,400.00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58.25    
最近 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577.52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84,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70,00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14,000.00    
注: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为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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