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6885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南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航天南湖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6年度关联销售新签合同金额为 55,625.00万元,关联采购新签合同金额为10,133.95万元。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预计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2、2026年度预计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关联销售预计和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2、2025年度关联采购预计和实际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类型:事业单位 成立时间:1958年 法定代表人:金苍松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 50号 32号楼 开办资金:30,00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范围:主要从事制导雷达、测量雷达、对地观测雷达等雷达系统设备研制、生产及销售。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1999年 6月 29日 法定代表人:陈锡明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号 注册资本:1,870,00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业务范围:军工生产(各类导弹武器产品和宇航产品)、航天器、通信及电子设备、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专用设备制造、航天工程及技术研究和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下属单位与公司受同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均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人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关联人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 2026年度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主要包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销售根据成本构成核算价格,或通过招投标、竞价比选等方式确定价格,部分交易为原有合同的延续。上述关联采购定价基本为原有合同的延续,与原有合同价格构成保持一致,或通过招投标、竞价比选等方式确定价格。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市场定价机制。 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影响 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开展的,关联交易在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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