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688552):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6-004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基础上,就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将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10亿元调整至20亿元,调增10亿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每日存款结余上限为1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存款余额为7.64亿元,未发生贷款等授信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各项金融业务金额均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上限。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将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10亿元调整至20亿元,调增10亿元。 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要求,公司对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将要发生的存款、贷款等各类金融业务分别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38,489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文松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116号嘉豪国际中心B座6层、12层 6、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7、主要股东:财务公司是由航天科工集团及其下属的相关成员单位投资成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8、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11,072,438.91万元,净资产为871,607.19万元;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08,255.05万元,净利润为77,087.3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2日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服务金额上限进行调整,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1、修改内容 对原协议“第六条金融服务交易的额度”作如下变更: (1)存款服务: 变更前: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每日存款结余的上限(包括相应利息)为人民币1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不包含公司的募集资金与外币账户资金。 变更后: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每日存款结余的上限(包括相应利息)为人民币2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不包含公司的募集资金与外币账户资金。 2、协议其他条款 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及约定均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成立与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航天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航天科工集团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内部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内每日存款结余的上限进行调整,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平台和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未对上述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六、风险评估与控制 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证件资料、审阅财务报表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制定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的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的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预计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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