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000681):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08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吴玉瑞、柴继军,即 3名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1,540,6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4%,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998,800股数量后的699,578,636股计算,下同)的实际控制人廖道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6,891,2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99%)的实际控制人吴玉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9,393,8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0%)的实际控制人柴继军先生,即3名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995,7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954,2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85%)。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和柴继军先生,即3名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1. 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2014年重组上市的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9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8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954,21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8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95,7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柴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 6. 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廖道训、吴玉瑞、吴春红、柴继军、姜海林、陈智华、袁闯、李学凌、高玮、梁世平等10名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1)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 (2)若远东股份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等相关文件(名称以实际出具报告名称为准)出具的日期晚于上述股份的限售期届满日,则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承诺,待远东股份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以及减值测试完成后,视是否需要实行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期间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继续履行第一条的承诺义务,不转让所认购的远东股份的股票。 (3)廖道训等10名一致行动人中存在部分人员担任远东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除遵守上述股份限售的承诺外,上述人员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如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3名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股东廖道训先生、吴玉瑞女士、柴继军先生3名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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