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60315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朗磁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万朗磁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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