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9:00:34 中财网
原标题: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3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1月8日,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红萍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科,陈洪民持股100%的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766,07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以18.9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卢红萍。

?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过户数量为9,766,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7.91%、表决权比例为12.89%,卢红萍、涂瀚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为19.64%。根据卢红萍、涂瀚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第二期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上述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已自动恢复,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已增至24.66%,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比例仍为12.8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质押上述股份。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红萍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766,07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以18.93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卢红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1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过户数量为9,766,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转让过户 登记日期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过户前 持股数量 (股)过户前 持股 比例 (%)表决 权比 例(%)转让股份 数量(股)转让 股份 比例(%)过户后 持股数量 (股)过户后 持股 比例 (%)表决 权比 例(%)
陈洪民2026/1/2629,202,74115.0211.27-7,300,685-3.7621,902,05611.2711.27
陈小科2026/1/264,200,8822.161.62-1,050,220-0.543,150,6621.621.62
江苏科华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2026/1/261,415,1680.730.00-1,415,168-0.7300.000.00
小计2026/1/2634,818,79117.9112.89-9,766,073-5.0225,052,71812.8912.89
卢红萍2026/1/2623,794,80512.2412.249,766,0735.0233,560,87817.2617.26
涂瀚2026/1/2614,383,2347.407.4000.0014,383,2347.407.40
小计2026/1/2638,178,03919.6419.649,766,0735.0247,944,11224.6624.66
注:1、卢红萍及涂瀚系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2、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7.91%、表决权比例为12.89%,卢红萍、涂瀚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为19.64%。

根据卢红萍、涂瀚与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后,第二期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上述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已自动恢复,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已增至24.66%,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比例仍为12.8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质押上述股份。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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