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协议转让 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收到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投资”“转让方”)通知,海德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受让方”)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27,216,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厚得妙景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景”)、刘晋礼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庆礼与刘晋礼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6日,海德投资与刘庆礼签署了《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庆礼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原协议”),约定海德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刘庆礼(以下简称“原交易”);同日,山西汇景、刘庆礼与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025年9月5日,海德投资与刘庆礼、厚得妙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原协议解除,受让方由刘庆礼调整为厚得妙景,海德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厚得妙景。同日,山西汇景、厚得妙景、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自厚得妙景受让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过户至厚得妙景名下之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德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厚得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中23,000,000股于补充协议签署时处于质押状态,已取得质权人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同意函,海德投资在前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办理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过户。2025年11月14日,该部分质押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35号)。 转让双方已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款项支付情况以及股份过户登记办理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2:计算上述比例的分母均为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注3:上表中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2026年1月26日总股本303,677,772股为计算依据。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海德投资、吴海林、吴君亮、吴海江、吴汝德、吴君美,实际控制人为吴海林、吴君亮、吴海江、吴汝德、吴君美。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海德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刘庆礼通过厚得妙景持有公司27,21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96%,通过山西汇景持有公司7,949,3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合计持有公司35,165,3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8%。刘晋礼持有公司17,183,9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6%。厚得妙景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刘晋礼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庆礼与刘晋礼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厚得妙景、山西汇景、刘庆礼、刘晋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2 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18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订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深证协〔2025〕第135 号)。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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