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嘉投02 (14943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事项)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8:55:39 中财网
原标题:21嘉投02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事项)

债券代码:149435.SZ 债券简称:21嘉投 02 债券代码:149763.SZ 债券简称:21嘉投 0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国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 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1嘉投 02
证监许可〔2020〕1161号,50亿 元
10年
15.00亿元
4.64%
2021年 4月 1日
2022年至 2031年每年的 4月 1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2031年 4月 1日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2021年 4月 1日至 2031年 3月 31日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无担保
AAA/AAA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 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 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嘉投 02”,债券代码为“149435.SZ”)和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嘉投 03”,债券代码为“149763.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调整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具体划转事项
根据嘉兴市国资委《关于调整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通知》(嘉国资【2026】3号),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原水”)26.77%股权调整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市国资委”)持有,相应股东职责和权益同步调整。

上述被划转企业 2024年末净资产合计为 58.39亿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 728.44亿元的 8.02%。

(二)划转企业情况
嘉兴原水成立于 2017年 8月,注册资本 63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伟。

截至 2024年末,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9.66亿元,净资产为 58.39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6.24亿元,净利润为-1.72亿元;截至 2025年 9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17.23亿元,净资产为 57.12亿元,2025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4.35亿元,净利润为-1.27亿元。

(三)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划转已取得《关于调整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股东的通知》(嘉国资【2026】3号),本司将按要求开展本次资产无偿划转相关工作,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上述变更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根据嘉兴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嘉国资【2026】4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嘉兴市原水投资有限公司的 26.77%股权划转至发行人子公司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对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包括对最近一年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本次划转也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

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蔡逸伦
联系电话:0571-8790313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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