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06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十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灵武新能源”)投资建设宁国运新能源(灵武) 有限公司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 “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投 资建设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7)。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电投新能源”)实施了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 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的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宁 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工局”)为本项目 中标人,中标含税金额为27,840.00万元(不含税额为 24,398.10万元)。由于宁工局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 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的全资子公司, 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334,0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宁工局为宁国 运二级全资子公司。灵武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 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怀畅、柳自敏、 郭维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 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227760047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正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352号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 输(不含危险货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2.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宁工局始建于1951年3月,注册资本金1亿元。是区 内唯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具有市政、 建筑工程、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 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等25项资 质。公司总部设6部3中心,下属机电安装与基础处理、加 工装配及青海、新疆、河南5家分公司,常态化直管项目部 50余个,遍布区内各市县和新疆、青海、河南、四川、湖南 等省市。稳定合作劳务公司160余家,劳务人员8000余人, 大型机械百余台,现有职工388人,一级建造师49人,二 级建造师162人,中高级职称人员175人,年综合经营能力 15亿元以上。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质量 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宁 夏改革开放30年行业功勋奖、中国水利企业100强企业、 宁夏百强企业、宁夏建筑业20强施工企业”等荣誉称号。 3.宁工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遵循了 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招投标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 承包人: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武马家滩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 目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及工程承包范围:储能系统全部勘察、设计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等所有专业;承包人提供为 了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各项规范要求,保证储能系 统正常功能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场地平整及安装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 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三)合同工期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 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四)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78,400,000元(含税),不含税 总价为人民币243,981,000元。 (五)履约保函: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 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 约保函,履约保函应由经发包人同意的商业银行提供。履约 保函在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持续有效。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剩余工程进 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质保期 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电芯、BMS、EMS、PCS、储能升 压变、消防系统等)质保期5年,其他设备质保期2年。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协议书自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合 同未生效,各方不得向甲方追究任何责任; 3.经协商一致,若合同协议书未经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 则各方前期投入的成本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不得向任何一 方追偿。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系公司控股 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 单位,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 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国运及其子 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168.87万元(不含本次交 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同价格,遵循了 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招投标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灵武马家滩 240MW/480MWh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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