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人,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汤胜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同时,通过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潘峰、汤胜 2026年 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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