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8:51:15 中财网
原标题:格林美:关于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0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 > 2026
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9月1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025 11 7
年 月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124,299,057股变更为5,115,548,607股,注册资本由5,124,299,057元变更为5,115,548,607元。

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2月13 2025
日召开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

截至2026年1月14日,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8,500股。经决定,本次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为12,215,100股(回购总量的60%)。2026年1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2,215,100股股票的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115,548,607股变更为5,103,333,507股,注册资本由5,115,548,607元变更为5,103,333,507元。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情况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公司拟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ESG事项和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等内容。本次调整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等不变。

三、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决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2,429.9057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333.3507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总股本为512,429.9057万股,均为人 1 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元。第二十条…… 公司总股本为510,333.3507万股,均为人 1 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元。
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第一百五十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与可
名、薪酬与考核、信息披露等其他专门委 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 定。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信息披露 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条款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三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 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 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 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修订相应制度情况
基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事项,公司决定对相应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条款进一步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可持续发展( )管理制度》 ESG
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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