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000960):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锡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锡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1月26日,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的预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对存放在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70,0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情况 2025年4月10日,基于维护市场和增强投资者信心,间接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议,上市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9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21.19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438,41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19,2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2.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8月7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公司于2025年9月4日至2026年1月6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并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期间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056、2025-060、2025-061、2026-001)。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5%。最高成交价为19.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4元/股,成交金额为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70,000股,累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股份回购实施的交易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未达回购股份方案的数量及金额下限,主要原因系公司股价自公司回购方案实施以来,上涨幅度较大且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公司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公司董事会结合产业市场竞争态势、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率等多重因素,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现公司拟按370,000 回购股份方案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5,801,952股减少至1,645,431,952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45,801,952元减少至人民币1,645,431,952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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