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8:15:34 中财网
原标题:*ST步森: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至4,900万元;利润总额:900万元至1,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万元至1,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90万元至1,39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4年度报告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存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至4,900万元;利润总额:900万元至1,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万元至1,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90万元至1,39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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