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湃科技(300530):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2026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谭爱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法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刘艳亮先生为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人(主持工作的副部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锂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38,480万元,借款的期限以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五年有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前述期限基础上延长,借款利率按年利率3.5%执行。本次关联借款事项,用于支持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谭爱平、周华佗、刘志鹏、王春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经核实,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借款利率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因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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