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5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月26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长华化学行政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凤秋、顾磊、李鹏、陈殿胜、赵彬、张凌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05,063,078.35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预先投入的资金公司将待开立的票据到期时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311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6〕D-0002号),公司的总股本由14,017.8204万股增加至14,546.951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17.820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546.9515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手续办理完成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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